以前很在意自己写字的感觉,很惬意那意外的享受。
最近买了一款比较昂贵的钢笔,不为别的,仅仅是钢笔的外观很好看,吸引于我。拿到笔后,放进墨汁,手感远没有想象中的好;抑或是久未触笔的我,已经没了那凌驾于纸间的自在。
记得那个忘不了的季节,在书店里,什么奇怪的书籍都不在意,只是在漫漫的字帖中挖掘心仪的那些字体。拿着奇奇怪怪的字帖,一笔一笔地,享受着满足的成就感。使用的钢笔只是一种垃圾货,却依旧当作宝;忍不得别人的触碰,倍加爱护。那时的我知道,要写好字,就的要有一支完美的笔。仅此而已。
意料之中的故事,我最初的审美观确是让人无法理解的"草书"。无论怎样,我随时向我身边的人炫耀着或许只有自己能看明白的字体。最终,启蒙老师无法忍受了。可是我依旧我行我素。我说,你们不懂;他说,不是不懂,而是太懂。
后来,后来就没有了。我忘记了最后一次和那位老师是如何交流的;离开学校,也就离开了他;更加遗憾难过的是,曾经待了七年的学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关闭了。曾经,离开的时候,心里暗暗说过,等我以后,在某一日,我会回来让学校变得更好。最近一次去学校的时候,其实是我酿造的意外,教学楼什么的都没变,只是操场上布满了杂草。曾经,和别人打过架的操场;曾经,在这里被授予过骄傲小红花的操场;曾经,在这里排好队后回家的操场。你最大的失败,是无法改变;一件事,你不能改变结局,那就是一件无意义的事;即使,有时你能猜到结局。
"你所创造的是一项伟大的艺术品,而非一堆堆垃圾。"
不知道,这是谁说过的话;不知晓,抑或是我在某本书看到的。不知如何,我在父亲的手里获得一支我很满意的钢笔。我是不在乎细节的,那只钢笔陪伴了我许久,直至丢失的时候,我沉寂了许久。我开始告别以前的潦草,只是因为我发现和我字体类似人实在太多。不爱和别人一样。其实,在某种程度上,是喜欢上了同桌的字体。她写的字和她的人一样,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。原来在通过手书写出的文字中也能找到某种异样的感觉;而且,除了你很难会有其他人知道。
有时候,改变是痛苦的,尤其是改变叫"习惯"的那东西;有时候,改变只是谋求换一种感觉。有同学说过,我写作文的速度比他抄的速度还快;只为完成作业的他,怎么会懂?我只是在追求那种写字的感觉。其实,字无须写的有多么好,你要能让你想给她看的人能识别就好;可是,那种写字的感觉,那种心情只有你自己才知道。君不知,能读懂你写字心态的人真不多。
步入大学后,学上计算机后的我,打字速度一直在进步。从刚开始依赖于 word 文档,到现在整天在 HTML 和 CSS 中摸索,以创造更美的视觉效果。与写字的感觉渐行渐远,近乎忘却。
老家的枣树每年都会结很多枣,回老家打枣几乎成为回老家唯一的理由。曾经的玩伴,现在的你们都在做些什么;很遗憾的是,我已经忘记了你们那些亲切的名字;颇具讽刺的是,那些和我打过架的,我都还记得;或许,打与被打才会留下痕迹。
曾听离校学长说过,成功的大学经历,是在你离开的时候和你进来的时候心态是一样的;如果不一样,其实,你已学会了成长,喝下了大学的毒。
曾经的好友埋怨过我,"不是说好的吗你以后要做一名作家?"确实,其实现在学习计算机的我依旧未变。以前是用文字倾诉心情,而如今,用代码传递意外。只是观众少了许多,抑或是对观众的要求更高了。
有多少人还能记得写字的感觉呢?曾经的朋友是说过,我背叛了她,说好的,你未来是要做作家的!其实,她不懂,敲代码与构思文字是一样的,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宣泄情绪。永远不会懂。